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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辦理「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」申請期限延長至2021年10月6日

文化部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,至10月4日前維持疫情警戒為二級,為持續支持藝文團隊度過尚未完全解封期,文化部22日宣布「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」延長申請日期至10月6日。同時,文化部亦同步研擬放寬藝文活動及場館防疫措施,送請指揮中心討論。
文化部表示,「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」原訂申請日期自8月16日至9月22日,將延長申請期限至10月6日止,從事藝文相關事務,且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、非法人團體,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的商號(如個人工作室)
,皆可提出申請。
文化部說明,每一申請者以補助最高250萬元為原則,可就「實體或線上藝文展演、創作能量、人才培力」等3項補助類別中,擇1類別或整合2至3類別項目內容為一個計畫後,以線上方式提出申請。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、策展及展覽執行費、行銷推廣費、場地及設備租借費、排練及演出費、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(攝錄影、票務處理行政費、網路傳輸費)、防疫相關支出(快篩、PCR檢測、防疫用品)、補助訓練津貼、講師費等。
文化部指出,國內疫情雖逐漸趨緩,但因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國內整體環境尚有些許不穩定因素,文化部除強化各項紓困、振興補助,亦積極研提放寬防疫管制措施方案送請指揮中心,期盼能以嚴謹、適當的措施,回復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信心,支持藝文團隊逐步恢復正常營運。
 
積極性藝文紓困補助須知:http:// https://www.moc.gov.tw/webarticle_13551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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